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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實施方案 債券實施方案 主要用途:申請債券 根據《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5〕83號,專項債券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發行的、約定一定期限內以公益性項目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還本付息的政府債券。專項債券可分為普通專項債券與項目收益專項債券。 債券實施方案需準備資料 專項債券項目申請需提供的詳細資料:發改立項手續、項目可研、項目土地手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前期手續辦理情況需完備;項目簡介、債券使用額度、償債資金來源、項目投資規模及分年投資計劃、項目融資來源、項目預期收益、項目融資平衡方案、潛在風險評估信息、專項債券項目實施方案、財務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本地區過去三年的政府性基金決算、過去三年相應的市場情況、省級相關部門出具的項目入庫證明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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